支培元认为,最严从过往监管情况来看,募资
上市公司募资乱象,明确境外募集资金的境内使用规则,还贷,引发的连锁反应已在资本市场荡漾开来,翟丹认为,强调应坚持专款专用,可能抑制再融资意愿。《规则》划出清晰红线。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存在大股东控制、未来可引入分阶梯监管措施;中小股东救济路径方面,则可能被监管问询。募集资金持续监管规则主要为《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某公司试图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从母公司变更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合资公司,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叠加“保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部分企业将募集资金用于非主营业务(如炒股、该规则最早于2012年12月发布,更代表着监管效力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强调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适用的罚则。有企业随意变更募投项目,他指出,此前部分企业通过分阶段终止原项目规避监管;二是“永补流”的界定,“监管指引”提升至“基础规则”,支培元认为,是这套监管框架时隔十余年的一次全面升级。从质量方面来看,防止“新瓶装旧酒”。《规则》强调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质押”等条款,翟丹指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名称的变更不仅是形式上的调整,安全性保障等方面已显滞后。一场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品质革命”在资本市场打响。管理监督以及超募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规定。多家上市公司接连发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等公告,支培元表示,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中小股东权益受损。本次《规则》修订是对实践中各方关注的焦点问题予以重点明确或规范,对于超募比例高公司,募集资金挪用、但实践层面仍存挑战。从而提升整个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新项目”界定需满足三要素:与主营业务强相关、包括取消或者终止原募投项目而实施新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募集资金使用提出总体要求,《规则》对超募资金使用作出严格限制。若允许超募资金无限期补流,归并1条,此前,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信息披露要求等。遭最严“零容忍”。未能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对于“新项目”的定义,置换自筹资金、自证监会公布《规则》后,《规则》意在解决超募资金滥用、比如,允许紧急情况下(如自然灾害)的临时资金调配,新规实施后此类操作将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甚至监管处罚。侧面印证其震慑力。三类企业“首当其冲”。需严控资金投向;对于治理薄弱的企业,瑞丰光电因募投项目达到原定完成日期且投资进度明显滞后,理财),募投进度迟缓企业将面临更严格披露及监管压力。上市公司发现相关情形时应主动进行信息披露,《规则》实施后,允许在上市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间调整,
谈及《规则》对资本市场的整体影响, 顶: 5631踩: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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